字幕组之问:从它的前世、今生到何去何从丨微观世界
2021-11-16 1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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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村传播   作者:祝子岳


2021年2月3日,一条“‘人人影视字幕组’被警方查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的消息刷爆网络[1]。短短半天,微博相关话题阅读量轻松上亿,而这个2月3日也成为了又一个互联网时代中被重大事件所重构意义的时间节点。正如多个网络热评中所描述的那样——“大变局”已悄然到来。

而不久前的9月12日,人人影视字幕组主站已经恢复访问,但其中资源全部下架,只保留了用户交流和资讯发布等其他功能。若结合此前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启动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1”专项行动所发布的一系列公告,可以预见的是,这张针对网络侵权盗版问题的大网将逐步收紧。

在这样的形势下,字幕组因何而来、现状几何、又该以怎样的姿态重新回归大众视野、合法平台,成为了小羊想在本期微观世界中带领大家一同厘清的问题。

(人人影视Slogan,图源网络)


01
一、字幕组诞生溯源:全球化浪潮与文化保护主义的对撞

全球化浪潮从经济领域发展而来,世界总体经济水平的增长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发展,而本就存在全球化趋势的文化产品又在互联网时代得以被P2P数字技术,即个人对个人或点对点的网络传播技术所加持,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掀开了又一轮全球化浪潮。由此,即便《复仇者联盟》的首发地是远隔重洋的美国,只要身处中国大陆的我们轻轻点击鼠标便可以获得“高清无码”的畅爽体验。

(P2P对等网络,图源:百度百科“对等网络”词条)

出于对尚显弱小的国内文化产业进行保护以及严防意识形态侵略的目的,我国曾出台相关政策以抵抗外来文化冲击,如仅允许以利润分成的形式每年进口20部外国电影用于影院放映等。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人为满足自身文化需求则将目光转向了极少的国内文化产品。然而,当时弱小的文化产业并不足以支撑起国人有着庞大基数的胃口,国家所支持的译制片即使频出经典,却也因为制作周期长、无法适应青少年口味等原因而被淘汰。

如2005年,国内某电视台曾引进了美国广播公司出品的著名电视剧《绝望主妇》,却因译制片式的“诗朗诵”配音、被删减得面目不全的情节和韵味大减的翻译而收到了观众的大量差评。

(观众针对电视台译制版的差评,图源:天涯社区)

为了追求最新鲜的感受、符合原剧色彩的翻译内容,一股潜流从暗处升涌,在全球化浪潮和文化保护主义的对撞中寻找到了自己夹缝中“盗火”的位置——被用户以普罗米修斯之名代称的字幕组应运而生。

据资料考证,国内最早的字幕组为“行星”字幕组,其于2000年解散并重组为漫游字幕组。也有资料显示,国内最早的字幕组为2002年前后,因翻译《老友记》(Friends)而通过网络建立起的“F6论坛”,并由此衍生出的F6字幕组。

2003年至2004年间,BT论坛兴起,真正意义上的字幕组初见雏形,并在网络空间中以群体的方式留存至今。

但字幕组的发展历程也并非一帆风顺。2014年,字幕组“人人影视”被美国电影协会点名,并被列入一份全球范围内的音像盗版调查报告中,也因国内审查收紧而暂时关闭网站。不仅如此,当时的字幕组集结地“射手网”竟是直接关停,因此曾有媒体报道称“字幕组时代终结”。时过境迁,2021年之前的字幕组群体并未像媒体所称的那样终结于2014,反而吸纳了更多注意力、引来了更多青年群体的青睐。

(相关报道,图源:搜狐科技)

互联网时代,小众化成为了新的发展趋势,“网络赋予了人们重构关系圈子的可能性”,因此新媒体用户在一个个“亚文化圈子”中找到了自己的归属[2]。而文化产业也由于这样不可逆转的趋势产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原本被忽视、需求量小、种类繁杂的小众市场的利润增长成为了可能。

由此,小众市场破圈,日韩肥皂剧、英美正剧甚至于泰国耽美剧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批忠实拥趸者。字幕组也就借着这一股东风,将自己送上了盗火的神坛。

(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图源网络)


02
二、从幕后到台前:字幕组自我认同的意识形态流变

赛博空间,是英文 Cyber 和 Space 的音义合译,指数字技术和全球化网络所创造的虚拟时空、虚拟社会,它是信息化、数字化的时空新观念。而作为赛博空间的一种存在方式或是集合体——网络影视剧的大行其道也将字幕组从幕后带到台前,用户甚至可以选择在弹幕、评论区等多个空间与字幕组互动、交流,字幕组劳工本身也进行了一轮轮的自我赋权,由此产生了字幕组由“幕后工作者”到“前台表演者”的自我认同意识形态流变。

1.幕后工作者:自愿的数字劳动与共产主义工作伦理

最早的字幕组“为爱发电”,以自身对海外影视作品的热爱为起点,“在消费……的同时,也对其进行深加工和再创作,并将最终的成果免费共享给其他感兴趣的网民”[3]。而这样自愿的行动,实际上可以使得字幕工作者获得对应网站的“虚拟资产”,亦或者是与其他同类网站竞争中的心理优势,因此有学者认为字幕组的劳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经济活动,也即自愿的数字劳动。

然而,更多的字幕组成员都是将这样一份“工作”与自身的精神和情感满足相联系,而并非依赖其进行市场交换、进行资本积累。因此字幕组此时的劳动体现出的“自愿、荣誉、共享和协同”状态,代表着“共产主义工作伦理的回归”,也因此,其获得的报酬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意义的群体认同。与此相伴的,劳动者的个人符号也被群体消解,成为了组成一整个群体——“字幕组”——默默无闻的一部分。

注:群体认同(group identity)是指群体成员将群体的目标、规范、行为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和行为标准。其程度决定了一个群体的凝聚力和士气等特征,进而影响到群体的工作效绩。

共产主义工作伦理是指字幕组在工作中主动自愿参与进翻译、时间轴、管理等工作的过程中,其情感和智力投入所获得的回报以精神和情感满足感为主,而非新自由主义逻辑下希望通过市场交换获得资本积累。因此,其“自愿、荣誉、共享和协同”的工作状态使得字幕组成员在获得精神和情感满足的同时,劳动成果也给广大的网民带来了更多的无需资本付出的使用价值,达成了一种集体性的共产主义结果。

2.前台表演者:自我赋权与获得认可

随着字幕的规范化发展,字幕组的成员以各自的论坛为中心,形成了一套分工明确、流水作业的工作定式。借此,凭借着自己的语言能力,他们完成了一种网络伦理观上的意识形态变革,“在自我意识的充分苏醒状态下,充分利用媒介资源与学术能力来为自己营造互联网时代的话语空间,强烈地体现他们对传统资本与管理精英体系的解构”[4]。

简单来说,他们率先将自己从受众变成了用户,从消费者变成了生产者。这样一种身份的赋权实际暗合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个人从被动接受转为获得主动发出声音的权力,正像国内短视频巨头——“快手”所称的那样,每一种生活都得以被拥抱。字幕组的努力以一种无偿盗版的方式满足了千千万用户的需要,“视觉民主化”得以成立。“人人平等”的文化权利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成为可能,平民意识与大众情怀不再是诳语。

(快手Slogan“拥抱每一种生活”,图源网络)

在字幕组的影响下,无数“潜在受众”得以被唤醒,成为海外流行影音文化的新受众,或是“成为字幕组源源不断的薪火传承者”。这样的潜在受众也加入到了制作字幕的小众群体中,又凭借自己的力量影响到更多的人,并在这个过程中“被自我、被更多通过自身唤醒的受众群体激励着、鼓舞着去达成‘自我赋权与获得认可”[5]。

逐渐的,字幕组不再是简单的幕后工作者,而是走上了表演的前台,愈发频繁地在受众自我赋权的过程中被提及、被认可,成为一个个亚文化圈子建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从反抗以往单向度的传受关系、被操控的意识形态而来,他们想“实现对主流媒介控制的影像霸权的冲击、抵制、反抗,建构自身作为亚文化群落的身份认同”[6]。

(某种青年亚文化传播模式,图源:凌艺婷,2013)

在字幕组表面翻译行为的包裹下,其实质是将一股小众人群拧成绳,脱离原本的社会规训而存在,形成了新的社会价值认同观,对抗着现存的主流规范与权威惩戒,而提供的一种独特的、通过对社会现象内化而形成的、以批判与反讽为外表的快感体验。如曾有字幕组将“Okay, can we please drop the telenovela(浪漫电视肥皂剧)? ”译为“好吧,把那些琼瑶的台词都省省吧”,更有甚者完全贴合社会时事,将“What? Oh you think I’m afraid of you? I’m not afraid of you!”译为“你算毛?你爸是李刚啊!”[7]

正因为这些独特的快感体验,字幕组在发展过程中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来自青年群体的关注,也因此在2021年的当下陷入版权危机后,得到了网络空间中铺天盖地地声援。


03
三、文化交流与知识产权的抗辩:从“为爱发热”到“铤而走险”

然而一帆风顺的好景并不长远,2021年初的当头棒喝响彻云霄——“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1600万涉案金额令人瞠目结舌。人人影视字幕组曾认为,“字幕组的精神和宗旨是免费、共享、交流、学习,不以所制作的东西进行商业盈利”[8],而正如他们所描绘的那样,这样一个秉持着共享理念的群体在创立初期曾一度“为爱发热”。而这样的完全公益、非营利性的组织“给了受众通过字幕组接受跨文化产品时完全免费的保障,近乎零成本地享受了跨文化传播的成果”。

(各大字幕组翻译人员过往酬劳方式汇总,图源:余冰珺,2012)

然而“为爱发热”无法承载现实世界中实际的金钱压力,网站运营、服务器维护以及宣发的开支并不是通过热情所能填补的。字幕组自出现时起就贴上的“无功利、自由分享的‘网络新媒介文化’标签”,在逐步增大的现实压力面前成为了遮羞布。

以人人影视为例,从完全无广告运营,到“可跳过广告”(拉动进度条即可跳过)出现,再到“不可跳过广告”(非会员观看部分时长后可跳过)常态化,短短的几年就仿佛走过了腾讯、优酷等老牌视频网站的大半生。

(人人影视“不可跳过广告”截图,来源:人人视频APP)

而字幕组从诞生开始所面对的就不仅是“为爱发热”这一句口号的逐渐消弭,还有侵权与被侵权的双重危机。

根据我国2020新修订《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简单来说,字幕组进行翻译时主观上应获得作者许可,客观上不能对作者造成损害。然而字幕组往往无法获得作者许可,更无力支付报酬,加之其传播原作者作品的行为虽然可能为原作者带来了可观的热度,但却实际上侵犯了作者的潜在市场,其所造成的损害是客观存在的。

当然,《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也有如下规定,当“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时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这也正是字幕组所译制的视频中常出现的那段话的来源——“本作品之片源、字幕均来自互联网,仅供个人欣赏、学习之用,版权归发行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传播或用于任何商业盈利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该组织或个人承担。本站和制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请自觉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本片,请购买正版”[9]。然而,这样的语句在可观的广告和会员费收入面前已显得十分苍白无力。

(人人视频APP内某电视剧截图,图源:人人视频APP)

不仅如此,在字幕组侵权行为的背后,字幕组被侵权也成为了可能。当字幕组成员加工后的智力成果被发布于网络空间后,因其行为的根本不正当性,字幕组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劳动成果的可能,这就给了盗版作坊乘机作乱的空间。无数的优质字幕、片源被盗用,而字幕组则同时承担了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的双重后果,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沉默的羔羊”[10]。


04
四、字幕组背后的中国海外译制剧:亟待展开的未来

自“人人影视被查”一事出现起,青年群体的发声便从未停止。在此过程中体现出了质疑与认同并存、感性与理性同步的独特特征。他们质疑为何要毁灭这最后一片“净土”,又同时承认字幕组的不当行为确实存在。他们昂起头颅发出“为什么要阉割我们视野”的呼喊,也同样想得到一个答案——未来的中国海外译制剧应走向何方?

(部分微博网友热评,图源:微博)

曾有学者提出“Copyleft著佐权”的设想,认为这种权力可以赋予人们“自由使用、更改以及重新发布作品的权利”,但需要保证“更改后的作品必须要用同样的授权方式来回馈社会”。也有学者认为“建立统一的字幕组管理协会,以集中取得著作权许可并管理字幕组活动的形式运营”[11]可能是中国海外译制剧发展的可能之一。而小羊在这里更想为大家解读的,是来自于话语修辞融合的新出路。

字幕组在对海外作品进行翻译时,为尊重国内观众的习惯,以一种贴合受众社会习俗、风气的角度进行字幕的制作,而这样的话语实践实际上根植于民间立场、草根文化,在此基础上字幕组使得小众的资源出现共享态势,又通过网络在资源移植和吸纳态势下影响大众社会。

越来越多的电视台、主流视频网站开始模仿字幕组的翻译方式、开播海外剧频道、引进海外影视作品,并“借鉴海外影视剧集的创作模式、拍摄手法、产业运作方式进行探索与创新”,官方或者主流的话语修辞就此被影响,亦或者在字幕组带领的底层话语修辞实践中与民间立场相融合。在这一过程中,民众很有可能会逐步接受“更新换代”的主流表达,更需指出的是此中探索并非是完全隔离中国文化的,而是一种非文化渗透的交融,是基于我国文化主体自信的进一步创新。

注:底层话语的修辞实践来自于霍尔的编码/解码模式中的“相反符号”立场,草根、底层民众的话语通常不是被动的、边缘的话语方式,而更多地体现为挑战主流、官方话语的修辞资源和话语符号,形成一种“批判性的修辞实践”。

在主流文化与亚文化圈子互相消磨、交融的当今时代,字幕组很有可能成为串联起两个圈层的有力“武器”。借此时机,它也有机会将自己合理化、合法化,摆脱曾经侵权与被侵权的双重后果,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也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获得精神和情感的满足。


参考文献:
[1] 学校共青团.“人人影视字幕组”彻底凉了?警方通报:抓获14名嫌疑人,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EB/OL].https://mp.weixin.qq.com/s/sfMCrM7XZlPFqF_OgBRRRQ,2021.
[2] 彭兰.网络的圈子化:关系、文化、技术维度下的类聚与群分[J].编辑之友,2019(11):5-12.
[3] 张斌.中国字幕组、数字知识劳(工)动与另类青年文化[J].中国青年研究,2017(03):5-12.
[4] 王彤,陈一.跨文化传播下的字幕组:在看似侵权与违法的背后[J].传媒观察,2014(04):14-16.
[5] 孙黎.青年亚文化视角下的网络字幕组文化[J].编辑之友,2012(04):58-60.
[6] 孙黎. 中国网络字幕组文化研究[D].武汉大学,2014.
[7] 李凌达.字幕组“神翻译”的跨文化传播研究[J].国际新闻界,2016,38(06):62-79.
[8] 余冰珺.字幕组在跨文化传播中的角色分析[J].今传媒,2012,20(10):139-141.
[9] 郁家琦.从人人影视的关闭看外文影视字幕组的侵权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6(19):75-76.
[10] 王平.“隐秘的流行”路在何方?——“字幕组”翻译面面观[J].电影评介,2009(17):63-64.
[11] 王冰.影视字幕组法律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06):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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